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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雄市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3-19 09:20

  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提高兒童的初級照護醫療品質,110年起承辦衛福部「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」,透過專業幼兒專責醫師,結合公衛和社政體系,整合預防保健與健康促進,讓寶寶從出生的那一刻起,都能得到最佳健康照護。

    一、    收案資格:未滿3歲且未參與本計畫之幼兒。

    二、    服務內容:1.兒童預防保健、2.兒童預防接種、3.膽道閉鎖(大便卡)篩檢、4.兒童牙齒塗氟轉介、5.發展遲緩早期療育轉介、6.兒少保護、7.團體衛教、8.居家訪視。

    三、    加入方式:家長可選擇平時看診熟悉或方便就醫且有參與計畫的診所,帶3歲以下幼兒就診時填寫通知函,讓兒科醫師或家醫科醫師擔任您小寶寶的專責醫師。每位幼兒僅由一位專責醫師照顧,請家長審慎考慮後,簽署通知函視同決定。(阿公、阿嬤為幼兒之直系親屬,也可以簽署通知函。若為社會福利機構監護之幼兒,則委由該機構授權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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